施工图涉及到钢网架、电梯及其它设备予留的孔洞、机坑、基础、予埋件等一定要写明:“有关尺寸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必须得到设备厂家签字认可方可施工。”
砌体结构不允许设转角飘窗。
钢结构工程设计必须注明:焊缝质量等级,耐火等级,除锈等级,及涂装要求。
砌体工程设计必须注明设计采用的施工质量控制等级。(一般采用B级)。
砌体结构不宜设置少量的钢筋混凝土墙。
结构整体计算总体信息的取值:
混凝土容重(KN/m3)取26~27,全剪结构取27。
地下室层数,取实际地下室层数,当含有地下室计算时,不指定地下室层数是不对的,请审核人把关。
计算振型数,取3的倍数,高层建筑应至少取9个,考虑扭转耦联计算时,振型应不少于15个,对多塔结构不应少于塔数×9。计算时要检查Cmass-x及Cmass-y两向质量振型参与系数,均要保证不小于90%,达不到时,应增加振型数,重新计算。
地震信息中的“活荷质量一般折减系数”RMC取0.5,具体问题时按照《抗震》5.1.3条)。
自振周期应考虑填充墙体对刚度的影响进行折减。当添充墙为砖墙时: 框架结构0.6-0.7,框剪结构 0.7-0.8,剪力墙结构 0.9-1.0。
活荷载信息中“柱、墙活荷载是否折减”,一般不折减,“传到基础的活荷载是否折减”,应折减。
调整信息中“中梁刚度增大系数”BK取2.00;
“梁端弯矩调幅系数”BT=0.85~0.9;
“梁跨中旁矩增大系数”BM=1.05~1.10,一般取1.05;活荷载大于3.0Kpa的多高层,1.1~1.2
“连梁刚度折减系数”BLZ取0.50~0.7,在内力和位移计算中,最小取0.50,一般取0.55,当结构位移由风荷载控制,不宜小于0.8;
“梁扭矩折减系数”TB,一般取0.40;
“全楼地震力放大系数”一般1.0,当λ不满足”抗震规范“5.25条时,用此系数调至满足;
“0.2Q0”框剪结构必须要求调整;
“顶塔楼内力放大”当振型数多于9个,取1,否则需放大取3。
结构审核人应在初步设计阶段对电算结果进行审核把关。对主要参数应作控制,如:剪重比、周期比(以扭转为主的基本周期与第一平动周期之比)、位移比(最大弹性层间位移与层间平均位移之比),满足规范基本要求。
有斜楼座的看台、剧场由于整体性差,楼层刚度无穷大的假定难于形成,应补充单榀验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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