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,发生工伤事故的,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。用人单位不支付的,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。
文件源自:http://www.gov.cn/flfg/2010-10/28/content_1732964.htm#
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.pdf】点击下载此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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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社会保险法》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,发生工伤事故的,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。用人单位不支付的,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。 文件源自:http://www.gov.cn/flfg/2010-10/28/content_1732964.htm# 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.pdf】点击下载此文件 [本日志由 tiancao1001 于 2012-05-20 01:13 PM 编辑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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