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1.5 外窗窗台距楼面、地面的净高低于0.90m时,应有防护设施。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.05m,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.10m。阳台栏杆应有防护措施。防护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O.11m。
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-1999(2003年版)
3.7.3 低层、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.05m;中高层、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.10m。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。中高层、高层及寒冷、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。
这里面有个问题:
阳台肯能是 纯栏杆的;还可能是纯栏板的;还可能是栏板+栏杆的
规范中的中高层、高层及寒冷、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,这个栏板高度的要求是否同栏杆的要求呢?从后面的说明可以看出,规范对高度的限定是处于对重心失稳和人的心里作用考虑的,我想这个栏板高度应该和栏杆高度限制应该是一样的。而且不论阳台是否封闭,都应该是这样的,窗户的存在不能给我们安全感,它毕竟是可开启的,易碎的。
[本日志由 tiancao1001 于 2009-12-07 11:27 PM 编辑]
|
暂时没有评论
发表评论 - 不要忘了输入验证码哦! |